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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2-11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反馈2022首届长沙国际物流与交通博览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评估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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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反馈2022首届长沙国际物流与交通博览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评估意见的函

 

国际物流与交通博览会组委会:

《2022 首届长沙国际物流与交通博览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  急预案》收悉,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及我省目前的疫情形势和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政策,我组组织防控专家进行了评估,现反馈如下:

一、总体意见

目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总体上从严控制举办聚集性活动,属地、活动举 办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落实指导责任。活动举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动对接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减少人员 数量,缩短举办时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应持续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决定活动按期或延期举行。

二、工作要求

(一)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活动或安排为工作人员

1. 活动开始前 10 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者;

2. 活动开始前7天内有报告本土病例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 )、有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 按照我省规定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者;高风险岗位从 业人员脱离岗位后, 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者;

3. 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4. 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者;

5. 正处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者;

6. 不能提供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活动开始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二) 活动开始前

1. 方案中防控措施的每个环节均需明确责任单位, 并在方案中体现。

2. 加强对参加活动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信息摸排, 做到人数清、情况清, 重点做好有省外旅居史人员的筛查工作 ( 明确到县区)。所有人员活动前 10 天主动申请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 大数据行程卡, 填报统一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卡》并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3. 外省参加活动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湘后实行3天2检, 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 1 次, 入湘第三天开展第 2 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实行相对闭环管理, 非必要不 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3天2检后可持活动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活动。

4. 场馆等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储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 每个卫生间要配备免洗/洗手消毒液等。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 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空调, 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5. 临时隔离点设置应相对独立, 安排专用防疫特殊通道, 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工作人员和防疫用品,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 置警戒线。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 需由具备防疫条件的工作人员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带至临时隔离室进行 观察和评估。

6. 活动前1天需对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消毒后开窗通风半小时。

7. 场馆应加强疫情防控健康宣传。

(三) 活动期间

1. 所有人员进入会场时需查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建议在会场入口处开辟多条体温检测通道, 粘贴 1 米线和 场所码供参加活动人员扫码, 有序入场。

3. 所有人员活动期间需佩戴口罩, 防止人员聚集。工作人员 建议4-6小时更换一次口罩。

(四 ) 活动结束后

1. 活动结束后需尽快离开场馆, 做好个人防护, 不在场馆内逗留。

2. 活动结束后, 需对场馆进行一次彻底消杀。

3. 提醒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及工作人员活动后 7 天做好自我健 康监测, 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 应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医 疗机构排查, 如入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 症状感染者病例, 请立即告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活动主 (承) 办方, 配合完成相关防疫工作。

联系方式: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何斌、张苏蕾, 0731-84822163 , 0731-84822089。